| “离婚”已一年妻子蒙鼓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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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0:40 江南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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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发现“绿本本”前几天,吴梅(化名)女士在家打扫卫生,突然,她从丈夫的一只材料袋里发现了一个“绿本本”,跳出3个非常刺眼的字:离婚证。吴女士打开离婚证,一看气得快要昏过去。离婚证上的双方竟然是她和丈夫的名字,发证日期是一年前。再一翻,材料袋里还有一份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上面还盖着双方单位的公章。男方的签名,她认识是丈夫的笔迹,而女方的签名,她不知是谁写的。她实在想不通,夫妻俩从没闹过离婚,丈夫一年前就办好了离婚证,自己还蒙在鼓里。
一般看不出真假这会不会是个恶作剧?吴女士想了半天,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便悄悄追查“离婚证”的来历。她通过朋友找到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反复看了几遍,说“看不出真假”。吴女士无奈,走进“离婚证”的发证机关。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马上告诉她:假的。这本离婚证上漏洞百出。其一,编号与发证日期不一。其二,虽然离婚证上所有的公章、图章、钢印十分相似,凭直观难辨真伪,但其中一枚图章露出了马脚。从去年3月开始,发证机关更换了有关负责人,可这本离婚证上,仍然盖着原负责人的图章。 离婚证另有“隐情”南长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有关工作人员分析,这本离婚证很可能是花钱“买”来的,制假者使用的是外省使用的离婚证,因为该证芯子的防伪色块与江苏地区使用的离婚证略有不同。在为制假者提供“蓝本”时,办证者“借”用了2002年南长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因而在编号和图章上出了“差错”。吴女士如梦初醒,她怀疑丈夫为了“名正言顺”与第三者保持亲密关系,做出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记者果一实习生吴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