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两兄弟为讨债放火烧房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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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4:48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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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宁波8月4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通讯员翁贤权)宁波市余姚周某两兄弟因索债未成竟故意放火。今天上午,周某兄弟被余姚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和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了解,周苗、周森两人均系余姚市小曹娥镇镇海村方家路自然村人。2004年3月11日,周苗向正在造新房的金凤仙催讨4万元欠款,但欠款未讨回,双方却发生口角。回到家里
余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债务纠纷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来解决,被告人周苗、周森兄弟俩为索债而放火烧毁他人财物,致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