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名入学案”当事人告状无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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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2:15 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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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张璐)本报曾报道的沛县姑娘赵雪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有了进展。赵雪艳决定将冒名者告上法庭。昨天,赵雪艳的律师邓勇军告诉记者,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他们搜集了大量确凿的证据,但南京和徐州的多家法院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立案。这一情况,使赵雪艳一家陷入绝望。 昨天,记者在起诉书上看到,被告为冒名入学者赵慧及其父母、沛县公安局、山东省
邓勇军认为,这起冒名入学案是典型的侵权案件。通过高考冒名顶替上学,在全国都很罕见。由于侵权行为地是南京钟山学院,所以7月初,他们最先到南京市中级法院起诉。但中院认为此案不属中院管辖,建议他们到徐州市中院起诉。 7月中旬,赵雪艳又将起诉书送到徐州市中院。7月29日,徐州市中院给出口头答复,因此案的诉讼标的不满100万元人民币,建议当事人到沛县法院起诉。 而赵雪艳等人却认为,这个案子如果到了沛县法院,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很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据邓勇军透露,在等待徐州市中院答复的那段时间里,他曾受当事人委托,找赵慧及其家人进行调解。而对方却提出,除非赵雪艳及其家人能帮赵慧恢复在钟山学院的学籍,让她领到毕业证,不然就不同意调解。在协调期间,对方还扬言:“我们在沛县,没有摆不平的事。”而在本案的被告中,还有当地公安机关,所以,他和当事人都希望这个案件可以在徐州中院或者南京的法院审理。 前天下午,邓勇军再次来到南京,赶到栖霞区法院。该院立案庭法官称,此案的被告全在沛县,建议到沛县法院起诉。那么,这几家法院究竟有无管辖权?邓勇军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这类侵权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虽然赵慧现在住在沛县,但她在南京钟山学院的户口,至今没有注销,在沛县鹿湾也有一个户口,所以她的户籍所在地不能确定。而赵慧在南京上了3年学,这起侵权行为最初发生在沛县,而钟山学院是侵权行为的结果地,也应属于侵权行为地。邓勇军认为,撇开中院不谈,栖霞区法院和沛县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有选择权,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该推脱。 由于钟山学院已同意赵雪艳回学校读书,赵雪艳才没有将学校列为被告。邓勇军说,与赵雪艳及其家人商量后,他将重新起草诉状,把钟山学院也列为被告。这样的话,栖霞区法院将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此案。 (编辑 思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