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月饼 今年卖月饼要有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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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1:45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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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网 报讯为了让市民能吃上安全、放心的月饼,今年,昆明市质监局和工商、卫生等部门依法推出了“月饼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市场准入措施。这是昨天记者从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行政部门:一个证明“管总” 为了既便于企业生产、又便于职能部门检查和消费者选购,今年,昆明市将过去质监、工商、卫生3个部门分别出具的“证”或“表”合为一个,即《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卫生合格备案登记证明》。这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对产品质量、卫生等监督检查职责后,对合格企业出具的一个相应情况证明。3部门出具该证明不收费。 生产企业:严禁使用有害原材料 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具备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料处理、焙烤设备、生产场所等条件;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含量、产品标识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制作月饼的面粉必须使用真实获准“QS”标志的专用产品;严禁使用非食用性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 商家:严把进货关 未经检验合格的中秋月饼不准出厂、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在销售环节上,要求商场、超市等经销企业必须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的法定义务,认真索查生产企业、外埠月饼总代理经销商出示的法律必备证照和经质监、工商、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把进货关。 市场监督:严打假冒伪劣 质监等执法部门将重点加强日常检查,对使用违禁原料、短斤少两、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月饼商标标识、不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卫生质量不合格等制售假冒伪劣月饼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查处,防止假冒伪劣月饼流入市场。构成违法犯罪的,有关部门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部门将把对全市中秋月饼质量、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的监督。 曾沛云 杨卉 黄兴鸿(春城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