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损坏廉价茶具被逼高价赔偿我可以拒绝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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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0:02 哈尔滨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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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出差住在某宾馆,无意中损坏了房间的一套茶具,在结账准备离店时,总台服务员拿出一份房间住宿须知中夹有的损坏财产赔偿价格清单,要我赔偿200元,而据我了解,这套茶具市场价只有40多元,为此,我只同意最多赔偿50元。
服务员以我住宿时没有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了赔偿金额,坚持要我赔偿200元。请问我可以拒绝宾馆的要求吗?市民高先生 答: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宾馆提供的损坏财产赔偿价格清单实质上是霸王条款。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消费领域,原因有两点:首先是经营者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别无选择;其次是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可以选择什么。这些霸王条款已经成为束缚、阻止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障碍之一。 对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你可以拒绝按宾馆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