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赌博公司成被告 “业务员”三万拉客款泡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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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2:24 汉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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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赌博公司业务员拉客后拿不到协议中的回扣,一气之下将赌博公司告上法院,因此引发一桩回扣官司,昨日,汉阳区法院驳回业务员的起诉要求。 据起诉书介绍,2002年至2003年期间,家住汉阳的金某与丈夫开设了一家地下赌博公司,并请朋友胡某帮助其招揽客户,同时金与胡还口头约定,只要胡每拉来一个客人就有回扣。
一年来,胡不断为赌博公司拉客,而金每次都没有及时给回扣,后将其写成借条,累计达3万余元。 一年来,胡不断地向金索要回扣,无果。今年5月,他一气之下将金告上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金开始拒不承认借款一事,称借条是受胡要挟所写,而胡则谎称,钱是金家中急需用钱时向自己借的。 为打破僵局,金无奈向法庭说明了真实情况。 法院认为,两人之间借款行为涉嫌赌博,系非法之债,双方纠纷不是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故不属法院受理范围,驳回了胡的要求。 胡不仅要债不成,还搭上了5000余元的诉讼费、律师费。 湖北得伟律师所的律师张曙光认为,金开设赌场已触犯《刑法》第303条,构成赌博罪。 目前,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取证。 (记者王川 通讯员冯明)(来源:武汉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