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资阳"1-2"特大制贩冰毒案 主犯被枪决 (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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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03:56 东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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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1月起,省公安厅禁毒缉毒总队组织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公安分局、成铁公安局,历时1年零8个月,成功侦破以马荣泰、华艳、马登文等人为首,在资阳雁江开设地下加工厂,制贩冰毒的特大团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和涉案人员30余名,缴获冰毒液体50余公斤,冰毒半成品1.25公斤,在青海查获麻黄素700公斤。缴获毒资100多万元人民币。 2002年9月,资阳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华艳犯制造毒品罪,为从犯,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资阳市检察院认为“华艳参与共谋、出资、督促制造毒品,分发工资,雇请技术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华艳量刑畸轻,遂向省高院提起抗诉。省检察院公诉处经过认真审查,认为被告人华艳应是主犯,决定支持资阳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执行前日 她要举报重大线索 2003年4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华艳死刑。 2003年11月24日晚,法官依法向华艳宣读了死刑执行书。这时,一直闭口不谈任何事情的华艳突然表示,她有重大线索要举报。警方在对华艳所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证后认为,华艳的举报不足以构成重大立功表现,也不能依法从轻处罚。 死到临头 她自知罪有应得 今年7月22日晚7时30分左右,资阳中院的法官向华艳宣读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华艳知道2004年7月23日将是她的生命终结日。 执行死刑的消息令华艳既感到突然但又在意料之中,她很快就镇静下来。她告诉看守所警官:“我现在是心无杂念了,我是罪有应得。如果我早知道那么多道理,懂得那么多法律知识的话,我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我太糊涂了……” 从7月22日夜到7月23日凌晨,华艳都在流着忏悔的泪赶忙写遗书。她首先给雁江区看守所全体公安干警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干警们几年来对她进行的人性化监管:“你们在思想上开导我,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帮助我,使我在生命即将结束时,懂得了应该怀着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去生存,懂得了生命的意义……”接着,她又给自己的父母、妹妹、丈夫等亲属留下了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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