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记者”办的是非法出版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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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8:01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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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对于本报日前关于“假记者”行骗的报道,20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发表谈话,认定“假记者”的行为不仅构成了对当事人的欺诈,同时也是在从事非法出版物的组织和传播活动。省扫黄打非办已经向国家扫黄打非办报告此事,全国扫黄打非办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美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看到本报的
同时,根据贾少南提供的杂志样本,《深度传播》在全国25个城市设有办事处(工作室),因此,省扫黄打非办向国家扫黄打非办汇报后,出具了相应材料,此案移交国家扫黄打非办统一调查处理。 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副处长杨桦楠指出,根据省扫黄打非办提供材料,“假记者”贾少南的所谓《深度传播》是非法出版物,贾少南所谓《深度传播》杂志策划部主任的职务也就是违法行为,而其所称该杂志是人民日报社的刊物,纯粹是招摇撞骗,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另外,贾少南一直对外宣称的其供职的《大众科技报》哈尔滨办事处,根本就不是国家承认的机构,贾少南所谓《大众科技报》高级记者的身份,并没有得到新闻出版部门的认定。 据杨桦楠介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新闻单位在其他地方派出机构一律都是记者站,而且必须在当地的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备案,除非特殊情况,新闻单位不允许设立办事处。杨桦楠说,《大众科技报》在黑龙江没有办理任何登记备案手续,跟黑龙江新闻出版局没有任何接触。 (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