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老所嫌老人爱“闹事”用绳索将其捆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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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6:5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家属投诉 我母亲7月4日入住莲萍爱心托老所,按“丧失自理能力的全程护理”的价位,一次交付三个月费用。14日晚,得知母亲烫伤。次日我们赶到时,发现其双手被反捆,一根铁链一头缠腰,一头锁在床头,开锁后,发现母亲手腕红肿起泡。我们已向汉阳建桥派出所报警。
汉阳高女士15日晚 记者调查 16日上午,记者在该所看到,高女士的母亲徐婆婆两手腕处满是水泡,且有明显勒痕(如图)。 78岁的向婆婆称,徐婆婆行动不便,脾气有些暴躁,刚来两天就摔了4次,护理员为了保护她才将其捆绑。 所长陶萍萍表示,老人爱闹事,有些痴呆。13日凌晨3时许,护理员发现她抬起同房一老人骨折的双腿捶打,并剪烂其衣服,还不时推摇空调,无奈之下,才用绳子捆住其双手,后被挣脱,前后绑了四次。早晨发现老人双手有烫伤,立即通知其家属,估计是倒水时被烫。 据了解,该托老所目前有50多位老人,工作人员有10人。 老人回家 前日,陶所长称,入住时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规定,半身不遂、痴呆病症及生活不能自理者擅自活动而受伤,该所不负责任。 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老人并非精神病患者,捆绑次数多且时间长,依据刑法规定,已涉嫌非法拘禁罪。 昨日记者获悉,经警方社区多方协调,该所向家属共补偿3000元,其子女已将徐婆婆接回家。记者周亚峰 实习生胡晓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