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证会处理信访“难题”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6:51 成都日报 |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钟其康记者赵一) 记者昨日获悉,郫县纪委日前制定了《关于开展纪检监察信访联合听证和公开调处工作的实施细则》,在我市首次将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纳入信访工作中。
据郫县纪委有关人士称,该办法规定,如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有关问题,在征得信访双方同意后,将进行联合听证和公开调处。特别是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政策性较强,涉及多个部门;或者经多次复查处理,认定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适用政策、法律法规得当,信访人仍长期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的等。 联合听证的程序包括,案情陈述人对信访问题及其调查情况进行陈述;信访人(代表)根据信访问题调查情况的陈述,对信访事项涉及的事实、政策、法规及有关情况进行己方观点的阐述、申辩和举证;调处合议组组长综合各位成员的意见,提出调处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