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有“标准”五百余人获“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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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1:33 大连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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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连市司法局昨天透露,经过培训,大连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领域共有545人获得首批《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中大多是所在行业的专家。 为规范司法鉴定行业,国家司法部决定实施《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制度,大连市批准在会计、资产评估、汽车综合性能等领域率先推行这一制度。据介绍,今后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领域,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说,已经取得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如果发现有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的行为,将被吊销证书,2年内不得再考,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大连还将在海事、法医、痕迹、火灾物证、产品质量、DNA亲权鉴定等领域实行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 作者:通讯员 魏世军 本报记者 马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