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安置后房主变房客 42户主状告“硚房”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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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5:5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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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向勇通讯员张静)被拆迁安置后,私有房产主变成了公房承租人。武汉市硚口区42户居民分别起诉了办理拆迁的硚口区房地产公司(下称“硚房公司”),要求归还其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此案昨日在硚口区法院集中审理。 66岁的毛国运说,他是原硚口区武胜村居民,对原私房有完全产权,1992年年底拆迁,1995年入住安置房。其后,他发现被安置居住的房子是直管公房。也就是说,他们从房主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一整天。双方争议焦点在于:“硚房公司”是否征购了这些人的房屋产权?此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硚房公司”认为,拆迁时已经向这些房主支付了“征购费”,因此已经征购了其房屋产权。但房主们认为,这既不符合当时的拆迁政策即政府35号令,又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拆迁协议。 “硚房公司”认为,房主们应该在1995年就知道自己的房子不是自有产权房,因此应该在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内即1997年前起诉。房主们则说,他们一直在上访,打行政官司并与“硚房公司”交涉,要求合法权益,因此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此案将择日宣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