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到户口簿住进福利院 流浪儿李杰有“家”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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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15:41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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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崔立伟通讯员包金华)“你还记得那个民警救下的流浪儿童李杰吗?他现在有‘家’了!”一见面,杜云生就迫不及待地说。杜云生是内蒙古边防总队阿盟支队额济纳旗大队大队长,本月初,记者到这里采访时见到了他。 杜云生所说的李杰是一名来自于四川省广元市的流浪儿童。他先是被人拐卖,后来又被抛弃,一路流浪到了内蒙古的额济纳旗。
2002年11月7日,额济纳旗边防大队赛汗桃来派出所副教导员杜元君去粮站买粮,发现了睡在粮站门前台阶上已被冻得四肢僵硬的李杰,把他领回了派出所。从那天起,9岁的李杰就吃住在派出所了。官兵们拿出自己的钱为李杰买来新衣服,还为李杰补习文化,同时与李杰家乡有关部门联系,帮他寻找亲人。 本报曾于2002年12月26日以“我想回家”为题,对此事作了报道。报道刊出后,许多热心读者为派出所提供线索,广元当地的媒体也转载了本报的文章,希望有所帮助。 杜云生说,派出所始终努力寻找李杰的家人,却未能如愿。眼看李杰一天天长大,官兵们犯愁了:再这样下去,李杰的学业怎么完成? 2003年7月,阿拉善盟副盟长巴图朝鲁陪同公安部领导到派出所考察工作,官兵们说出了这桩心事。巴副盟长当即答应解决李杰的问题。后经多方努力,阿拉善盟福利院同意让李杰把“家”安在福利院,并为他在当地报上了户口。在盟委、盟行署的协调下,现在的李杰已是盟第五小学的学生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