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婴康复父母拒接儿出院被医院告上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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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0:4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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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梅州市梅江区一位命运多舛的新生婴儿,一出生便从娘始里带出一身古怪疾病,经当地一家医院近一个月治疗后,病情已稳定,达到出院标准。但婴儿父母却以种种理由将婴儿一个人留在医院长达近5个月之久不愿带其回家。为此,医院近日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并向法院申请对本案先予执行,责令婴儿父母将婴儿接出院。 据了解,今年1月10日,陈某的妻子在当地一家卫生院产下一个3.5公斤重的男婴,两
但非常不幸,在治疗过程中,因医院的保温箱设备出现故障,致使婴儿被烧伤,更为不幸的是,经医院诊断,该婴儿还有其它多种先天性疾病。夫妻俩面对这种种不幸,初为人父母的喜悦急剧降到了冰点,由此也形成了与医院方的种种矛盾。 医院状告婴儿父母 陈某夫妇认为,其子在医院治疗时被烧伤,而院方对此没有作出赔偿损失等合理的处理。此外,婴儿因烧伤而可能引起一些不可预料的后遗症,如将婴儿接回家,怕医院以后对此不认账。后来虽经院方多次催促,陈某夫妇一直不肯将婴儿带回家去。 为此,医院于今年5月25日向梅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认为陈某夫妇拒不办理婴儿出院手续,是不履行对婴儿的法定监护义务的表现,属遗弃婴儿行为,同时也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并向法院提供了专家出具的婴儿《达到出院标准的鉴定结论》。 法院认定被告行为不当 梅江区法院受理后,认为医院提供的证据证明该婴儿已符合出院标准,婴儿父母拒绝将婴儿接出医院的行为不当,医院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条件,应予支持,遂于近日依法裁定对本案先予执行。出生后便一直住在医院里的婴儿终于出了院,回到了父母怀抱。 医患双方达成谅解 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后,陈某夫妇办理了婴儿的出院手续,将儿子接回家中,并与医院就已经存在的纠纷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了谅解。近日,医院向法院撤回了对陈某夫妇的起诉。 至此,这场历时半年、曾经闹得风风雨雨的医患纠纷,终以和气收场。 (绿叶张镇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