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两起违法违纪案件 四川省法院系统16人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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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11:41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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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13日电据四川新闻网消息,四川省高院在成都向社会公布了两起因法官不能正确处理在诉讼活动中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受人情影响、金钱左右,违法违纪办案被查处的案件。 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刘爱民,在承办岳池县大佛乡原党委书记谢某受贿案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3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家属、亲友的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碑木法庭庭长张祥友在一起遗产分割纠纷案独任审判中,接受原告李某吃请,共用餐费250余元,由李某结帐。之后,在原、被告均未向法庭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张祥友违反新的证据规则,主动为当事人调查取证,并将未经质证的证据采用,作为定案的依据,提交审委会讨论,违反审判程序。经该案件诉讼当事人举报,张祥友被查处,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当事人支付的餐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