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币厂”专伪造一元硬币 应城四案犯昨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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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7:4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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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通讯员张珍珠吴先稳)合伙开起“造币厂”的练作彪、范炳清、李卫星、华木清4名应城人,昨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伪造货币罪,分别被判9年、8年、5年、4年徒刑。王少伍以购买假币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间,练作彪、范炳清等4人共同商定伪造一元硬币。由范炳清、李卫星、华木清出资,分工协作。9月初,在应城市彭吕村一家果园建造了
2003年10月10日,范炳清和李卫星带上整整一麻袋硬币,共计10092枚,乘当日应城开往汉口的班车准备卖给王少伍。车行至东西湖区吴家山收费站,被民警检查时发现。王随后被抓获,从其身上搜出货款50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