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3岁女童玩烟花烧脸将同玩的8岁男孩诉上法庭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2:4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沈凤丽通讯员卫建萍报道 3岁女孩小花拿着烟花玩耍,不料被烧伤了脸和手。为此,女孩把一起玩耍的8岁和11岁男童告上法庭,因为是他们点燃了女孩手中的烟花。日前,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两男孩需共同赔偿小花医疗费18570元。

  去年2月4日,小花母亲拿200余根棒状烟花让其玩耍,不久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谁家的孩子出事啦”。母亲闻声出门,只见小花的脸已烧伤,身上着了火。

全新点点通免费发短信 中国政法大学直读研
五千元享P4级宽带乐趣 今夜网络星光灿烂

  事后,小花告诉母亲,是两个小哥哥用打火机点燃她手上的烟花。但两个小哥哥小勇和小强却不承认曾与小花一起玩耍,只是两人的陈述存在矛盾之处,难以自圆其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花父母疏于管理,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由于小强、小勇的陈述存在自相矛盾和不能吻合之处。根据相关证据及日常经验,可推定小强、小勇与小花一起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也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北京传递雅典奥运火炬
美国前总统里根逝世
八国首脑会议8日召开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北京煤矿发生坍塌事故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2004北京国际车展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欧锦赛 NBA总决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