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底前设立收费公示牌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7:12 三秦都市报 | |||||||||
|
本报讯记者荣梅“凡是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应实行公示。2004年7月底前各单位要将所有的收费公示牌栏设立起来。”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西安市收费公示实施办法》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据悉,《办法》规定,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