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催款以自杀相要挟 石家庄首次处罚“跳楼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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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6: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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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报业网新华社石家庄5月27日专电5月26日,石家庄市警方首次对为达到个人目的,在公共场所以自杀相要挟“跳楼秀”行为进行治安处罚。某公司业务员李某因其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20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石家庄警方首次对此类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26日下午3时许,石家庄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裕华路与西二环交叉口附近一处17层楼建筑工地有人要跳塔吊自杀,110警车很快到达现场。经了解,要
李某的钱是要到了,但他这一番折腾,却导致工地停产,附近道路堵塞。鉴于其造成的恶劣影响,石家庄警方决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来源:合肥报业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