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滩评论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7:10 外滩画报 | |||||||||
|
野蛮与power的不受节制 陈涛 我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当我看到那一段录像时,我还是觉得心惊肉跳。那是前一段时间,在互联网上流传的美 国商人被伊斯兰极端组织割头的录像。
此前,电视台已经播放过这段录像的删节本,未经删节的录像要比电视台播放的版本残忍和血淋淋得多:几个蒙面人 全副武装地站成一排,那个美国商人身着橙红袍,跪在前面。蒙面人在叽里咕噜地说了一气之后,一个人跳上前来,将那个美 国商人按倒,用刀从他的脖颈切下去,在几秒钟内,整个头颅就被切了下来。美国商人的身体委地,地上一大摊血,那个蒙面 人兴奋地拎着一颗头…… 我们都知道,这些极端分子用如此残忍的手法杀害美国商人是为了报复,报复伊拉克战俘被美国兵虐待。 美国兵虐待伊拉克战俘的照片据说有8000多张,公开的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这也是个“删节本”,但是这个 “删节本”已经足够让人们恶心了,事实上,它让包括美国在内的全世界都震动了:美国人一直标榜自己是自由、民主与人权 的象征和维护者,美国人甚至把这一点神话到他们立国之前的“五月花号”: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最初的移民就是因为宗教 信仰自由而产生的。“9·11”中,一则广为流传的民主神话是,被歹徒劫持的某架飞机上的乘客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没忘 了进行一次投票表决。 伊战据说也是为了全世界的利益,结果打完了根本找不到战争初期所宣称的理由。正在布什为“情报门”焦头烂额的 时候,又来了个“虐囚门”。与此同时,伊拉克国内局势动荡不安,种族矛盾、宗教矛盾总爆发,各种武装力量割据,到处抢 地盘。在巴格达工作的一位同行说,那里每天都能听到枪声。 在一个乱世,一切的行为都失去了应有的规范,一切都由拳头和枪炮说了算——所谓“真理就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你对别人、对未来不能产生任何哪怕是最起码的预期,而对别人与未来的预期是社会生活、人与人的互动的最基本前提。 我相信,大多数伊拉克人现在的生活境遇比萨达姆统治时期更糟糕。虽然萨达姆是个著名的暴君。当然,现在的伊拉 克看起来比萨达姆时期更有希望,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些希望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变成现实。而且也很难计算,伊拉克人到底应 该为推翻一个暴政付出多大的代价才是合适的。 很早以前读过明朝遗民王秀楚写的《扬州十日记》,是写在清兵攻占扬州前后的亲身经历,当时读完只是觉得清兵太 野蛮。 最近,在看过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电影《冷山》之后,我想,战争的残酷恐怕不能仅仅归结为某种人太野蛮,而 是人性之中可能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因为,扬州屠城的清兵野蛮、南京屠城的日本人野蛮、撞击大楼以及残杀无辜商人的伊斯 兰极端组织野蛮、虐待战俘的美国大兵野蛮、武斗的红卫兵野蛮,野蛮人似乎遍布全球。而这种野蛮是否也根植于人性之中? 所有的这些野蛮在发作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有一种POWER(权力、力量、能量)可以不受任何节制与限制地随 意行使。 这是一种怎样的自由呀。这是一种类似“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自由,在没有管制的状态下,人性能得到更为充分 的展示,遗憾的是,虽然这种展示有不少人性中的闪光点,但是也常常伴随着极度的野蛮与恶。 中国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诗经》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大致是说人应该有所敬畏,不 能为所欲为。 到了孔子那里,就说得更明白了。孔子反复地强调“慎独”,就是说,当一个人在不受限制的时候,越发要注意,别 让自己超过了应有的尺度。 按照康德的说法,所谓“启蒙”,就是把人从受监护状态解放出来,给人以完全的自由。看来,仅仅强调他思想中启 蒙与自由的一面是不够的,还应该强调,这种自由是遵循绝对的“道德律令”的。 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无权开除学生 毛飞(北京) 从今年9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进行重大修改,“勒令退学”、“开除”等字眼将退出浙江省中 小学管理条例。 浙江省此举实属首创。在此之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是通行全国的校纪处分;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 生,学校可以强制学生离开学校,不再为其提供任何教育服务,这已经是全国各地中小学管理中的通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而小学与初中教育正属于义务教育。所谓“ 义务”就是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而义务教育中的“义务”首先是国家与政府不可推卸的义务。 小学和初中开除学生学籍、勒令学生退学,这就意味着学校把自己应尽的教育义务推给了家庭与社会,也意味着学校 以学生违反校纪为由拒绝为违纪学生提供应得的教育服务;这样的行为在实质上等同于推卸法定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享受义务教育也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权利,此类权利非经法院宣判,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 小学和初级中学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这样的处分,这实质上等于剥夺了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的公民权利。 我看县官缓“流”新政 赵晨光(河南) 5月12日的《外滩画报》用“县官缓‘流’新政”来总结河南省在吏治改革方面的一个新举措。这个举措在河南省 委省政府发布的文件中被概括描述为:“县乡领导班子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任期内一般不进行调整,长期担任主要领导,经 考察可明确为副市(厅)级干部。” 一些时评家对这一举措颇多微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味药,这味药所治的是当下官场流行的症结:“形象 工程”、“政绩工程”满天飞,“短期行为”随处见,为升迁保位而不惜“牛皮吹破天”或“一黑瞒到底”。 眼下存在的实际情况是,一个县级干部任职是两年,有的甚至还干不到一年半就交流或提拔了。这就难免会出现“张 书记抓种瓜,李书记改种花”这种朝令夕改的情况。 “县官缓‘流’新政”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也许它还有这样那样的不稳妥之处,但是它的现实针对性比较强 。这是我关注此事的一个重要原因。 废止《外来工管理条例》好 傅新(上海) 日前,大连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已经施行了近10年的《大连市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必须有固定住所、必须 办相关证明”等规定都将成为历史,以后外来劳务工到大连打工将不再受到诸多限制。 我觉得,大连人大的这个决定是大势所趋,具有示范意义。 各地制定的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五花八门,但是都无不例外地要求外地劳务人员必须有固定住所、必须办相关证明等 ,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外来工在就业上的不便。废止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就拆除了限制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藩篱,有利于市场经 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平等的就业权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废止外来工管理条例有利于消除歧视,有利于外来劳务人员以更大热情投身所在 城市的建设,最终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从用人企业的角度来讲,在对外来劳务人员进入本地劳动力市场实行限制的同时,也就限制了本地企业的用人自主权 ,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来讲,废止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减少了政府的管制,有利 于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对刘晓庆不起诉 的原因应该公示 杨涛(江西) 本月10日、11日,刘晓庆收到了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至此,闹腾了数年的刘晓庆“偷税 案”算是告一段落。但是,我注意到,新闻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并没有给出为什么不起诉,并说,检察院和刘晓庆有约,双方都 不要披露此事的原因。 我觉得这样做显属不妥。 从法律上讲,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或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 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及对于 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处理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让被害人及时选择是否对于不起 诉的决定进行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除在特殊的情况下(如事涉未成年人等),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及其理由必须向 社会公众公开,以体现诉讼民主、公开、公正及对司法权的监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作出 的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刘晓庆案是因税引起,牵涉到公众利益。依法理,公众(被害人)有权知道检察机关因何不起诉她。 这种对于涉嫌偷税罪的不起诉决定,既非刘晓庆个人隐私又非国家秘密,检察机关无保密的必要及义务。因此,检察 机关理应向公众宣布对刘晓庆的不起诉决定,以及为什么对刘晓庆不起诉。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