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部废止22部修改,地方性法规清理进入实施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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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1:57 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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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商报报道】 (记者史话)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就废止4部地方性法规和修改22部法规进入实施程序,以适应将在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废止的4部法规是: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南京市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南京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炉窑烟尘排放管理条例;提请审议修改的22部法规包括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南京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克勤指出,修改、废止这批法规,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并不意味着放松甚至放弃管理,而是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有的转为行政内部程序,并要加大监管力度。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取消部分许可事项时,对与其相关的行政处罚条款作了必要保留,有的甚至加大了处罚力度。 (编辑 草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