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公务员必修MPA核心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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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2:48 新闻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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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智丽 晨报讯2008年上半年之前,本市公务员必须参加MPA核心课程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公务员上岗、任职、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达不到培训要求的公务员,将视为考核不合格,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调整。
记者昨天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近日发出《关于在本市公务员中开展MPA核心课程培训的通知》,意在全面提升本市公务员的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能力素质。 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MPA作为专业学位出现后,吸引了本市一些公务员去修读,但这毕竟是少数,此次培训要实现普遍性。本市国家行政机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被纳入培训对象范围。 据悉,MPA核心课程培训采取“8+X”模式,即由8门公共管理课程和若干专业课程组成。8门课程指宪法与政府、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务员制度、行政伦理、行政法、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等公共课程;“X”专业课程将根据部门的性质设置不同专业课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