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麦当劳”内就餐被抢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16 北京日报 | |||||||||
|
本报讯(通讯员李泉泓王雪林)张某在餐厅用餐时遭遇歹徒抢劫,虽然大声求救却没人管。张某为此将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诉至东城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手机损坏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800余元。 张某诉称:今年2月19日,她在海淀区北师大东门路西侧麦当劳餐厅就餐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盗窃自己的财物,她和同学立刻与窃贼争夺,同时用手机报警。当时,他们还向在
张某认为,麦当劳餐厅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被告并未尽到上述义务,直接导致她的人身、财产遭受侵害,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