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血头"非法组织卖血 义务献血遭玷污(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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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2:02 东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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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5月20日消息:无偿献血本应是高尚的义务行为,但因部分单位目前还有计划献血指标,这给了“血头”从中渔利的机会。东城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的杨海红等七“血头”非法组织卖血罪案便是单位花钱找“替身”而引出的犯罪案件。 杨海红等七名被告人是来自甘肃、河北等地的农民,他们在非法组织卖血活动时分工明确,其中主要组织者是杨海红和梁海荣这两名年仅二十出头的青年,由他们出面负责联系有意找替身献血的单位。其他几人则在拿到献血指标后,负责寻找“志愿者”。在卖血时,“血头”将事先准备好的身份证和献血卡交到冒充贫困大学生的卖血人手中,这样他们就成了某某单位的“职工”。验血合格后,由“血头”和单位负责人共同带他们到献血地点,以单位职工的名义抽血。事成之后,献血单位将本应给予本单位献血职工的补助钱款直接交给“血头”。但这笔钱经过层层盘剥,最终给到卖血人手中就只剩两三百元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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