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考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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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9:18 中国宁波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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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自考办获悉,从今年7月起,所有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将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按有关规定,考生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前,要认真阅读在报名点张贴的或在浙江自考网()公布的《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和《浙江省自学考试犯规舞弊考生处罚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承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
据悉,今年7月自学考试将于7月3日、4日举行。报名地点:宁波市区为如下交行网点:交行营业部(中山东路55号)、天宁支行(中山西路121号)、大河路支行(中山东路336号)、西门支行(翠柏路17号);各县(市)区报名地点不变。 今年将继续开通自考电话报名热线16866001,开通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日下午4时。特别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在交行借记卡(即自考准考证)内存足资金,以免报考不成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