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瞒报婚姻状况被退学,将母校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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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4:21 龙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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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讯】一名博士研究生,因瞒报婚姻状况,被取消博士毕业资格。前不久,这名博士研究生将母校告上法庭。昨天,玄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学校继续履行相应法定职责,审查该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资格。 虚假填写“婚姻状况”惹麻烦
姚某原为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2000年3月,他毕业后考入南京理工大学动力学院,攻读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据姚某称,入学后,他按学校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完成10多篇论文,成绩合格。2002年底,他进行了博士论文答辩,获全票通过。至此,他具备了获取博士学位的全部条件。 可去年2月下旬,学校动力学院突然通知姚某,立即处理他与妻子詹某之间的纠纷。同时指出,姚某虚假填写了档案,称自己未婚。就此,学校要求姚某暂时写一份退学申请,应付詹某。待此事平息后,再通知他申请学位。姚某处理完与詹某的事后,退学之事不了了之。 同年5月下旬,姚某找到研究生院询问学位的事。研究生院告知,此事学校正在讨论之中。可12月18日,学校突然通知姚某,说因姚某已申请退学,所以学位的事就不再讨论了。今年2月20日,姚某在和学校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学校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立即给他颁发博士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自称不知道学校的处分决定 庭审中,姚某认为,他在理工大学的3年学习中,没违反过校纪校规,也未受到过处分,完全符合博士毕业条件。但学校却对他的3年学业,既没给予肯定,也没按照相关程序作出书面否定,使他至今不能投入工作。 校方则辩称,姚某在校期间,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学校信任,为其开具“未婚证明”,隐瞒自己已婚事实,属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就此,学校已在去年3月13日,批准了研究生院对姚某做出的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并已向姚某送达。但姚某不但拒绝签收,还从此避而不见。学校认为,姚某在毕业前已被学校勒令退学,不再享有毕业生资格,不符合授予博士学位条件。因此,学校请求法院驳回姚某的起诉。 但姚却坚称,学校的勒令退学处分决定书,他始终未见过。 学校应对其毕业资格继续审查 法院审理查明,学校未给姚某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的理由,是因为学校已根据姚某的违纪情况,于去年3月对其作出了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但是,学校对姚某作出该处分决定后,学校又不能证明在本案诉讼前,学校已与姚某本人见面,也没有证据证明,姚某已办理了退学手续。因此,法院认为,学校对姚某违纪行为的处理,尚未最终完成。姚某仍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也应受理。 法院同时认为,学校对姚某违纪问题处理时,应当保障姚某的申辩权,同时根据姚某在校情况,依据相关法规,对姚某是否符合博士毕业资格和授予其博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核,履行相应职责。 据此,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郑山山、殷学兵 (来源:南京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