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赔俺的子宫!鹤壁市一妇女昨日得到了医院8万元的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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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4: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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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鹤壁市一妇女因生孩子引发子宫被切,伤心之余走上法庭,向两家医疗机构讨要说法。昨日,她得到了被告方两家医院的8万元赔偿。 今年2月13日,李女士因即将分娩就诊于该市某乡镇卫生院。经过剖腹产手术,她产下一男婴,手术中,造成子宫出血。当日,她被转入该市某医院就诊,医院又将子宫全部切除。
李女士身体好转后,立即向医院讨要说法。在起诉状中,她认为某乡镇卫生院违规操作,手术缝合不当,造成缝合口出血,血肿形成,为感染留下隐患,且对自己未及时补充血量。该市某医院对自己寻找高热原因不及时,发现血肿较晚,并未予重视。同时用药不当,掩盖了症状,又使感染难以控制。于是,她以两医院延误治疗时间,致使子宫感染被切除,给其造成损害为由,向当地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6389.62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鉴定认为两家医院对李女士子宫切除的后果均负一定的责任,遂组织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使李女士与某乡镇卫生院、市某医院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两被告赔偿李某共计损失8万元,每家分别承担50%。(记者谷武民通讯员 崔玉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