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仲裁委改变开庭模式 当事人围着圆桌解决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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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10:5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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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岱娜)近日,记者从市仲裁委员会获悉,往日仲裁当事人相对峙而坐的开庭模式已经被打破。现在仲裁庭开庭审理案件,采取双方当事人和谐交流的圆桌会议模式进行,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随着仲裁理念的不断转变,以往一问一答式的纠问法模式已不再适应现实的需要。走进仲裁庭,记者看到以往放置在庭里两边的座位已悄然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圆桌摆在中
除了改变仲裁庭的开庭模式,仲裁委还不断完善仲裁规则与程序,优化仲裁内部环境。按照新仲裁规则规定,对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案件(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适用简易程序,并明确应在60日内审结。仲裁委也针对此规定,新增加设立了两个小型仲裁庭,专门用于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开庭审理与调解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