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谨防假酒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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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5:34 深圳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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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谨防假酒中毒 发现可疑假酒及时举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通讯员何文倩)近日“广州假白酒毒死人事件”引起我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深圳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昨日紧急部署行动方案,将
据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白酒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白酒厂卫生规范》进行生产,并严格对原料来源及成品质量的管理,严禁用工业酒精及甲醇勾兑白酒。为防止误用,生产企业、生产场所的工业酒精和其它非食用酒精在包装容器上要注明“不得食用”的警示标志。一旦发现白酒加工地下窝点,将坚决取缔。 据悉,此次将重点清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点和小型门店。检查销售单位在采购时是否按有关规定索取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和其它有效证件、检验报告,无有效证明的白酒不得销售。对于来源不明的白酒,卫生监督机构将立即现场封存,并追查其来源,控制其在市场上流通,等待进一步检验后处理。 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全市各餐饮单位不得经营来历不明、无厂名、无厂址的各种药酒、补酒等,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白酒用于自行泡制药酒等。 白酒中的甲醇含量过高对机体的毒性作用主要是侵害视神经。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部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潜伏期一般为2~24小时,少数长达2~3天。有头痛、眩晕、乏力、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等症状。重者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严重者肝、肾等衰竭导致死亡。 卫生部门呼吁市民,不要饮用散装白酒和无厂名、无厂址及生产日期的白酒。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 通讯员何文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