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可查消防记录”追踪 查阅消防检查记录需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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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1:52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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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赵磊)市消防局昨天对外宣布,市民可以查阅消防检查记录,可在填写《公众查阅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登记表》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据介绍,市民可以查阅公安消防机构对各单位的消防检查记录,包括一些单位存在消防隐患的检查记录情况。
该办法还规定了公安消防机构可不予以提供查阅内容的四种情形,包括:查阅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所查阅的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尚未结案的;所查阅的案件涉及尚未结案的复议、诉讼案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