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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工工棚内突然死亡,律师:工伤与否是索赔的前提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2:33 龙虎网

  【龙虎网讯】5月7日早晨,睡在江宁区某建筑工地工棚内的塔吊工杨某突然全身抽搐呼吸困难,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昨天,死者亲戚吴先生拨通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咨询,死者家属能否就此向工地方索赔?

  据吴介绍,杨今年44岁。当天早上6点左右,杨正在工棚内睡觉。一工友过来喊他起床上班时,杨还答应了一声。不久,杨突然开始浑身抽搐,呼吸也越来越困难。工友们赶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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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将他送往江宁医院抢救,但半路上杨便死亡了。

  对此,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帮喜认为,家属能否索赔的前提,是要看杨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伤。杨的家属可以请法医对杨做死亡鉴定,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申报。如果杨的死亡是由于工作性质或工作地的生活条件造成的,就可认定为工伤,工地方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反之,工地方则没有责任。但从安抚和同情的角度考虑,工地方应当给杨的家属一定的补偿。

  昨天下午,记者将律师的解答转达给吴某。吴表示,由于嫌鉴定程序麻烦,杨的家属不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经过双方协商,工地方目前已同意补偿杨家属2万元。

  作者:何华 邹伟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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