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部门斩断盗抢物品销赃主渠道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2:44 云南日报 | |||||||||
|
云南日报网 即日起,我省范围内各类旧货市场(店)、各类废品收购站点的开办者和经营者在签订不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同时还必须附带上不销售盗抢商品的条款。昨日,云南省工商局向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部署了打击“两抢”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以整治旧货市场入手,斩断盗抢物品的主要销赃渠道。
据了解,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即日起开始的专项行动将重点在昆明、曲靖、红河三个地区展开,各类旧货交易市场(店)、各类废品收购站(点)和主要大牲畜交易场(所)被列为重点检查的市场。行动中,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的商品包括二手手机、二手手饰、其他废旧电讯器材、工业用品及牛、猪、羊等大牲畜。 在将一直持续到6月10日的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取缔一切非法旧货旧品市场和站点的同时,将要求那些合法开办的旧货市场和站点及开展旧品收购、加工、销售的店铺签定包括不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售盗抢商品等条款的协议。通过这次行动,与公安建立起反应快速高效的联动机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市场内出现的一切可疑情况,快速斩断旧货市场这一盗抢物品的主要销赃渠道。 宋蕾 丁玲(滇池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