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介所错登电话 刘小姐饱受骚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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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7:20 武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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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岁的刘小姐,总是无缘无故收到一些无聊短信,或一些莫明其妙的求婚电话,几天接到不下40个电话, 以至于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经多方查找原由,得知是一婚介所由于工作失误,错把刘小姐的手机号码登上了报纸。刘小姐找该婚介所理论,而婚 介所只给50元赔偿。刘小姐气愤不已,虽然事情不大,但她的私人生活严重受到干扰和侵犯,因此想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148律师点评: 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曾祥林律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 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婚介所错登刘小姐的手机号码,使其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婚介所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刘 小姐再次受到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刘小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记者程秋萍通讯员陈立天实习生郝翠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