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求爱不成用硫酸泼无辜新娘 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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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3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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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卫建萍 记者王骞) 因向同事求爱不成,妒火中烧的史宇芳在同事婚礼前夕竟将浓硫酸泼向无辜新娘。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史宇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附带
史宇芳大专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出纳,性格内向的她很少和异性交往,2001年,新同事范先生打破了她内心的平静,无奈范先生早已另有所爱。遭到拒绝后,史宇芳不但没有退却,反而越陷越深,对也是同事的范先生的女友沈小姐满怀嫉恨,并产生了伤害沈小姐以报复范先生之歹念。就在范先生与沈小姐举行婚礼的前两天,失去理智的史宇芳残忍地将满满一茶杯浓硫酸泼向沈小姐的头面部等处,造成其面、颈、四肢等部位大面积灼伤。作案后,史宇芳当场向警方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沈小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属四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史宇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手段极其残忍,理应严惩。鉴于史宇芳在犯罪后有投案自首的情节,家属又帮助其向被害人赔偿了部分医疗费,故对史宇芳作出上述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