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行贿法官 双双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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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5:3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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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玉溪市律师行贿法官一案依法宣判:律师吴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路某、赵某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省高院相关领导表示,建立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势在必行。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9月30日,冯某(另案处理)因犯故意伤害
2000年6月13日,冯某的案子经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审理合议时,作为该案合议庭审判长的路某发表了冯某无罪的意见,并形成冯某无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合议意见。该意见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否决,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某收到终审裁定后,于同年11月间退还冯某15000元钱。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吴某身为法律工作者,在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首先由其向冯某及其亲属提议贿赂法官,然后直接将21500元现金送给审理其代理案件的法官,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行贿罪。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还查明,身为法官的路某与赵某在审理其它的案件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0万元人民币。其中,路某分得人民币4万元,赵某分得人民币6万元;赵某单独收受价值820元的日本“精工”牌手表一对;路某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180元。据此,法院遂对两人作出如前判决。 省高院相关领导认为,此案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严重败坏了法院形象,损害了法律公正和威严。在当前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的“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中和省高院提出的建立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关系,都需要各级法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反思,找出症结,并着力加以解决,从而以自己公正求实的工作,真正地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完)(杨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