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驾驶撞伤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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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8:00 半岛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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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李春艳) 无证驾驶无车牌摩托车时将人撞伤,今天,17岁少年杨某被市北交警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昨晚8时许,市北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伊春路发生车祸,一名74岁老人被撞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审查,驾车人潍坊人杨某今年刚满17岁,尚未达到法定驾驶机动车年龄,且所骑摩托车没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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