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法院系统今起实施“禁酒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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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10:30 武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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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武法宣记者戴红兵)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武汉市中级人 民法院向全市法院发出“禁酒令”,并从今日起全面实施。 “禁酒令”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 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
该“禁酒令”指出,严禁在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日的中午时间和值班备勤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 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禁酒令”要求,全市法院应严格执行“禁酒令”,对违反“禁酒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欢 迎广大市民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70933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