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偷盗窃有“心得”“作案日记”记录日常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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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6:54 天府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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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上午在荷花池汽车站拿了一辆自行车卖了5块钱,下午在成铁中心医院拿到一辆自行车,卖了15块钱…… 2月24日 晚上在北站睡,有很多机会下手,都是因为自己太胆小了,只怪自己太没用了……
昨(26)日下午3时许,准备回家的江大爷在火车北站买票无果,焦急地在广场直跺脚。这时,两名中年男子上前主动搭讪:“我们有票,要过去拿。”大爷立即掏出600元钱,跟着两人向荷花池方向走去。“有情况。”正在值勤的车站派出所警务队长接正锦和警长宋宁见状,悄悄跟了过去,将其中一名男子杨某当场抓获。 “你们咋子?抓错人了。”杨某被带到公安值班室还在嘟囔。这时,从他裤兜里掉下一本黑色的记事本,宋宁翻开记事本一看:“2月23日上午在荷花池汽车站拿了一辆自行车卖了5块钱,下午在成铁中心医院拿到一辆自行车,卖了15块钱……”看得出来,杨某把这天偷到两辆自行车作为了头等大事,记在了最前面。在第二天的“日记”中杨某则写道:“晚上在北站睡,有很多机会下手,都是因为自己太胆小了,只怪自己太没用了……”文字中满是“悔意”。记事本上,从2月1日到2月25日,杨每天都要写一篇日记,除了作案数量和作案心得,还有每天的花销记录———活脱脱一篇“作案日记”。 铁证在场,杨傻眼了。他说,他于2月中旬从重庆来到成都后,身上的钱已经用完,只好偷自行车卖钱,每次作案后都要记在日记本上。 早报记者陈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