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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究竟谁负责? 被告方法庭上演示“肇事”样机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8:40 新华网

  2002年底,一场大火几乎烧毁了王女士的全部家当。后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是王女士家中一台用于保健的气血循环机引起的,于是,王女士将该气血循环机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20.598万元。昨日在法庭上,两被告均表不服,生产商代理人甚至激动地坐在样机上做起实验来。

  王女士的代理人诉称,2002年11月13日,王女士家发生火灾,造成严重损失,邻居家
的房屋也遭殃及。北京市消防局西城消防监督处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显示:“此次火灾是由于气血循环机机体起火所致,具体起火原因不明。”

  经销商辩称,该循环机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生产商代理人对王女士的使用方法提出质疑,他激动地拿出一台样机,在法庭上现场演示,称电源线和定时器的导线应在同一方向,而按王女士当时的摆设,只能两条线各放一面,这样很可能导致摩擦起火。

  两被告还提出原告缺乏购机凭证,王女士的代理人则称此案有特殊性,家中物品都已烧光,何来购物发票作证据?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李欣悦)(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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