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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定下“八大纪律” 粗暴执法要受罚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发出了被称为“八大纪律”的《加强队伍建设八条规定》,并于即日起实行,按照规定,城管队员粗暴执法最重可以被开除。

  《规定》要求: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严禁参加与办案有关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庇护违法、违章行为,谋取私利;严禁打骂、侮辱、体罚等粗暴执法行为;严禁酒后执法和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黄、赌、毒”等活动;严禁私分、挪用和变
卖罚没物品;严禁越权执法,办人情案。

  《规定》明确,执法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轻者予以告诫;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同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对违反规定、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钟珮璐 骆和锦 尹安学)(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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