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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恿女友千里去相亲赚“好处费” 贪财男子赔了“夫人”又获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6:50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金报记者艾红霞实习生李琳通讯员徐向阳

  面对1500元的蝇头小利,姜某竟怂恿女友到外省与人“相亲”,结果赔上了女友,还落得一年有期徒刑。

  1999年9月,盛某找到姜,称朋友曾某(在逃)要介绍女子到山东做媳妇,让姜帮忙物
色一个,事成之后给姜1500元的好处费。见有“如此好事”,姜某竟打起了女友小玲(化名)的主意:“你和别人谈一阵子朋友吧。”听说有1500元的好处费,小玲竟也同意了。

  于是,盛某和曾某等人带着小玲一同乘火车到了山东省即墨市,与该市某村村民林杰(化名)“相亲”,林杰一眼就相中了小玲,小玲也对林杰表示满意。曾某遂将两份伪造的小玲的户籍证明和婚姻证明给林,随后以需要彩礼费、路费等为由,先后两次共骗取了林杰1.5万元,盛某分得6000元。

  不久,小玲找机会回到武汉,和姜某一道两次找盛某索要1500元未果。由于小玲走后,林杰多次打电话催问小玲的下落,曾某找到小玲,谎称如果再去一次山东,另付4000元给她,小玲遂再次随曾某到了林家,这次到山东后,小玲竟和林过起了日子。

  由于在林家受到虐待,小玲于去年6月打电话向亲人谎称:“被人拐卖了”。家人报警后,盛某和姜某落网。

  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盛某和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钱财,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记者昨悉,江岸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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