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浴池钥匙“通用”还挺横(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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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17 沈阳晚报 | |||||
据张女士回忆说,她们两人经常光顾这家浴池。18日晚6时,她和同事陈女士向往常一样到“丽蓝浴池”洗澡,交钱领了手牌,就进了浴室。50分钟后,陈女士洗完先出来了,她吃惊地发现,自己衣箱的门被人打开了,锁头也不见了,一检查,衣服都在,手提包却不翼而飞。她赶忙叫张女士出来,起初张女士还以为陈女士在开玩笑,因为自己的钥匙一直在手里啊!出来之后,她才发现大事不好,和陈女士一样,她的衣服还在,手提包也不见了。 慌乱中,陈女士突发奇想,既然别人的钥匙能把自己的锁打开,那自己的钥匙能不能开别人的锁呢?她就随意试了一下,试过之后把自己吓了一跳,她竟然也能轻易打开别人的锁。张、陈两位女士马上把浴池老板叫来,当着老板和许多浴池内所有顾客的面,她们用自己手里的钥匙再次顺利打开了别人的锁。这下老板是哑口无言了。开始时,老板还同意赔偿二人的损失,可不知什么原因,后来老板却说:不负任何责任。 据张、陈两人讲,张女士丢失的手提包内有现金750元,手机一部,还有刚考下来的驾驶执照、钥匙、手表、手链、名牌化妆品、美容卡、身份证等各种证件。陈女士的手提包内有现金450元,刚给丈夫办的失业保险一份,还有一些重要的银行卡、美容卡、票据等。两人的损失总计达上万元。当即,张女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园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在民警面前,张女士再次用自己手里的钥匙打开了别人的锁,但是老板仍然拒绝赔偿损失。这让两人气愤至极。老板在家却说不在 19日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张、陈二人来到“丽蓝浴池”。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一直保存的两个钥匙牌,就是用这把钥匙,她连续打开了浴池内2把别人的锁。记者随着两人走进浴池,要求见老板了解情况,一位女服务员却告诉记者老板不在。记者请服务员与老板联系遭到拒绝;记者试图用陈女士手里的钥匙试一下是否能打开别的锁,遭到躺在床上的一位男子的拒绝;记者想留下老板的电话,与其联系,再一次遭到这位男子和服务员的拒绝。离开浴池后,住在浴池旁边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躺在床上的那个男人就是老板之一。 随后,记者与园路派出所取得联系,通过一位办案民警的介绍,记者了解到,张、陈两人所说的情况完全属实,民警也亲眼看到她们用自己手里的钥匙打开了别人的锁,而且从现场看并没有撬压的痕迹,应该是有人用其它钥匙将她们的衣箱打开,盗走财物。 对于此案,派出所民警正在进一步侦破中。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 据一位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法规定,“丽蓝浴池”的老板确实应该为此事承担责任,因为浴池经营者有保证消费者个人财物和人身安全的责任,经营者应该对此事作出合理的赔偿。 对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感谢徐女士提供线索,见报后到本报领取线索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