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定点首次接受“年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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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02 中国宁波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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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玉芬李珏 中国宁波网讯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对91家市级统筹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03年度执行医保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这是自我市医保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是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试行办法》的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基础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用药及诊疗项目管理、收费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分,考核得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处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