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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托昨日依旧“托”(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6:28 华商网-华商报
  昨日本报报道的在西京医院门前化名王永的医托,在被长乐坊派出所民警给其口头警告后,转过身昨天又来到西京医院门前当医托。民警的警告对这个骗子来说只是一掠而过的耳旁风,而且让他明白了,这种趁人之危骗人的职业被抓住也只是说说而已,不会动一根毫毛。据知情人士说,像金周这样的医托在西京医院门口“不下百人”。难道对这样坑骗患者的人,真是没人管、没法管吗?

  医托受警告次日“又上岗”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西京医院,远远就看到40岁左右的金周(行骗时化名王永),依然穿着前一天的深色西装,腋下夹着皮包,站在医院门口左顾右盼。不过他明显提高了警惕,记者刚准备拍照时,他已溜得无影无踪。

  在西京医院二楼,记者看到一个衣着整齐的中年人正向等待挂号的一对老年夫妇介绍着什么。走近听,中年人大致说,西京医院人太多,医生给人看病都不好好看,检查时病人也很痛苦,然后说他认识一个教授,以前也是西京医院的专家,现在外边一个医院坐诊,是专门看这种病的。老两口半信半疑,最终还是没有相信,中年人只好走开,眼睛又在其他病人身上瞟来瞟去。

  在两个多小时里,类似情景随处可见。据知情人士说,像金周这样的医托在西京医院门口“不下百人”。

  卫生公安均称医托难处理

  记者从长乐坊派出所了解到,由于当天被骗患者匆匆离去,未能做笔录,因此只能对金周予以口头治安警告。据了解,当天在医托的处理上民警就十分棘手,头一回碰上这种事情,感觉没有法律依据,一位民警当场就说“派出所无法处理医托”。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工作人员也指出,根据现有法规,卫生部门只能对医疗机构及其医生、护士进行处罚,无权处理医托。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公安机关处理医托有一定困难,因为医托并没有强迫患者,而且诊费也不是医托收的,所以根源出在医疗机构。他说,以前没有接触过此类事件,目前难以从已有法规中找到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卫生部公安部曾联合通告

  医托真的没法处理吗?记者了解到,卫生部、公安部曾于2001年8月3日发出通告,指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在通告第五条第八款规定,有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还就此咨询了辖区出现医托较多的长乐西路派出所,值班警官说,该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医托,最高罚款200元,治安拘留15天。

  被这些医托坑骗的人多是老人和外地来西安的农民,这些人本来就很穷,借点钱到西安来看病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这些医托向这些人下手,可谓心黑到了极点。公安机关真是对他们没有管理的办法吗?卫生局对那些靠医托骗人的诊所也真是没有办法吗?

  本报记者 羽桐 实习记者 王国强

  上图骗人医托被抓后仍然毫不在乎 本报记者 采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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