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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病“看”成淋病 卫生部门:可以协商处理也可起诉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4:06 青岛新闻网

  昨天,家住高雄路的刘先生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说,前两天,妻子因为身体不适,到某医院看病,医生诊断为淋病、梅毒,并开了1400多元的药。昨天,刘先生陪妻子到另一家医院检查,医生说患的只是普通的妇科疾病。刘先生立即返回前一家医院讨要病历,结果医生说什么也不给,一直到昨天下午,才给了他一份只有当时病情表现的病历,而没有任何诊断结果。刘先生问这种问题如何解决。

  记者随即电话咨询了市卫生局医政科的工作人员,朱先生说,这种医疗纠纷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当事人可以与当事医院医务科联系,协商处理;第二,当事人可以到当事医院所属区级卫生局医政科,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有关专家作相应鉴定,然后持鉴定结论到法院起诉当事医院。本报记者(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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