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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吃饭风扇砸伤头 顾客能否要精神赔偿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律专家建议诉诸法律或求助消委会解决

  本报讯记者许悦报道:本月13日,广州市某高校两名学生在江南大道中的某餐厅吃饭,突然,悬挂在他们头顶的风扇掉了下来,砸伤了其中一名女同学的前额,幸只造成皮外伤。两名学生与店方就赔偿金的数额争持不下。

  据报料人小董说,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事发后,餐厅赶紧派人把他们送到就近的广医二院。伤口处理、CT检查等总共花费了300多元。最后医生诊断表示:只是皮外擦伤,并无大碍。

  回到餐厅后,双方就赔偿金的数额进行了协商。餐厅方面认为确诊并无大碍,而且他们已经为伤者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所以只肯额外赔偿营养费等300元。而小董他们却担心有后遗症,餐厅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300元太少,加上使他们受了惊,所以要求餐厅支付精神赔偿金等总共1000元。直至当晚11时30分左右,双方仍然争持不下。

  这种没有造成人身伤残的情况是否可以索要到精神赔偿呢?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的侯榆律师告诉记者:上述情况主要是造成了肉体创伤。按照有关法规,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必须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和误工费。当事人也可以索要精神赔偿,只是国家目前对没有造成伤残的情况下的精神赔偿金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消费者可以通过律师或诉诸消委会,根据造成危害的后果、伤害方的经济能力等,索要精神赔偿或其他形式的抚恤金。

  (报料人小董,三等奖100元)(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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