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伙当起“人体沙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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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0:23 半岛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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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王林 见习记者 周辉) 你想找人出气吗?1分钟10元随你打。一打工小伙突发奇想,当起“人体沙包”供人发泄。 今天上午,记者在胶州路、聊城路发现不少小广告:“你生气、憋气吗,我是‘人体沙包',随便你打,供你出气。”通过电话联系,下午4时许,记者在中山路人行天桥见到了“人体沙包”——王旭。他告诉记者,他今年22岁,是黑龙江人,因为打工太苦了,便突发 对此,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军三表示,按《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是无效合同,因此顾客与“人体沙包”之间的约定是违法的、无效的。如果将“人体沙包”打伤或致死,打人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