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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8:0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们是祁东县枫荷道班的养路工,我们养护的18.6公里路段车流量很大,我们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不辞劳苦,过往司机都夸我们的路养护得好,我们所在的工班也多次被评为双文明工班、先进工班。但有谁相信,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才300元钱,就是这点工资还只发一半,另一半已拖欠5年了,至今每人拖欠达9000元。更无奈的是,我们工作了20多年,单位
既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给我们买社会保险,连劳动工具都要我们自己花钱买。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无结果。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养路工肖权生刘太平 等 劳动者要善于依法维护权益

  一、月工资300元,如果是事先约定的,便是双方意思的表示,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衡阳市近三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超过300元。至于劳动工具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工具费不能包括在工资范围内。同时《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单位每月只发给一半的工资,且5年共拖欠每人9000元,这是一种严重违法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也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前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公路管理站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作法是违法的。

  三、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这是国家强制参保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和权利。

  养路工人们可以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单位的违法行为,请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或者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许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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