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艺场堂皇推倒14株“野树” 无砍伐手续违法毁林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8:51 新桂网 |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2月10日讯(麦加)昨日上午10时许,柳州市园林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说在柳长路旁有人砍树。监察队员赶到现场,发现有两台推土机隆隆作响,把路边的一片树林推倒,其他人则用电锯将倒地的树干锯断。询问后得知,竟是某园艺场的领导在指挥工作人员毁林。 园林监察队员要求对方停止这种做法,对方却很不以为然,没有理睬。他们还承认自 据统计,被推倒的树有14棵,品种主要是苦楝树和沙皮树,其中一些直径达30厘米。监察人员指出,野生树木同样属于国家林木资源,任何人都不能乱动。如确为建设需要,必须到园林部门办理砍伐手续。某园艺场这样做,属违法行为。在无法劝阻的情况下,监察人员决定向上级汇报,依法处理这起毁林事件。 责编:蒙卫芝 李俭芹(实习)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麦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