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5个月强奸抢劫11次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9:26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郑妍)在五个月内11次实施强奸、抢劫犯罪的刘红军,近日被上铁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2年底,33岁的刘红军被解除劳动教养后,从去年1月22日至6月6日近5个月内,先后在公厕、居民住宅、医院等地,11次抢劫单身妇女财物,并强奸其中6名妇女。


【推荐】【大 中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